*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编导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编导(数字影视制作方向)专业承认其他院校的编导专业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艺术类专科专业:美术教育专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音乐教育专科专业考生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第二十一条山东省内艺术类专科录取规则:须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8年相关规定,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按大类使用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投档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统考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使用校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说明: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说明:体育舞蹈方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考生进档后,按“投档综合分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综合分(美术类)=专业

2019年枣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二)、山东省外录取规则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8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严格按照各省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一)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和编导(含数字影视制作方向)专业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投档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

第二十一条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按校考考试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及文化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低控制线(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

2.山东省外录取规则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7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严格按照各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说明: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说明:体育舞蹈方向)、编导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山东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

(一)、山东省内录取规则1.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和编导(含数字影视制作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组织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

1.山东省内录取规则*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编导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编导(数字影视制作方向)专业承认其他院校的编导专业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