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受理时间:
6月1日至10月20日。
6月1日至10月20日。
(二)贷款申请材料:
1. 首次贷款新生:
(1)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注:可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
(https://eloans.***/stu/)下载或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处领取。需填写完整,并经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下同。
注:可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
(https://eloans.***/stu/)下载或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处领取。需填写完整,并经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下同。
(2)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3) 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
2. 首次贷款在校生:
(1)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2)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3) 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需要提供《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需要提供《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三)贷款办理:
1. 首次贷款学生需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后,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申请。
2.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 已签订2017 年新版助学贷款合同的,同一学历阶段的往后每学年
再次用款时,可以直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办理,不需要再到经办银行现场办理。用款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产生贷款受理回执证明,学生持回执证明到校报到经高校审核后,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再次用款时,可以直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办理,不需要再到经办银行现场办理。用款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产生贷款受理回执证明,学生持回执证明到校报到经高校审核后,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2) 未签订2017 年新版助学贷款合同的,再次用款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到经办银行办理续贷手续。
(四)贷款发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贷款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含划款委托授权)后,将贷款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转至高校账户。
(五)贷款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3 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以不偿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借款学生可以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
根据学院规定,家住铜陵市区以外的学生全部住校。新生的日常生活用品学院按省教育厅统一招标价格提供。如果自带生活用品,报到后退还相关费用。
(五)本息回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后一年为9月20日),次日为扣息日,节假日不顺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后一次偿还本
(三)贷款办理:1.首次贷款学生需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后,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申请。2.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1)已签订2017年新版助学贷款合同的,同一学历阶段的往后每学年再次用款时,可以直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办理,不需要再到经办银行现场办理。用款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产生贷款受理回执证明
贷款政策贷款的高限额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贷款实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每年1月1日根据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贴息政策: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学制加13年确定,短6年,长不超过20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长期限。短6年,长不超过20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长期限。短6年,长不超过20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长期限。
2.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1)已签订2017年新版助学贷款合同的,同一学历阶段的往后每学年再次用款时,可以直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办理,不需要再到经办银行现场办理。用款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产生贷款受理回执证明,学生持回执证明到校报到经高校审核后,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再次用款时,可以直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办理,不需要再到经办银行现场办理。用款申请提
(二)贷款申请材料:1.首次贷款新生:(1)《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注:可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stu/)下载或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处领取。需填写完整,并经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下同。注:可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
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
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一)贷款受理时间:6月1日至10月20日。6月1日至10月20日。(二)贷款申请材料:1.首次贷款新生:(1)《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注:可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stu/)下载或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处领取。需填写完整,并经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