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护理专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的,需在4月17日-20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并于4月23日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来我校梅山路校区新行政楼三楼310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后可直接录取(面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专升本,经网上信息填报、资格审查、考试后,在达到每门考试科目低资格线和总分控制线的合格考生中,在单列计划中按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护理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校护理学专升本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正常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的规定执行。
1、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录取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根据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是学生应尽的义务。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新生入学时,应缴纳下列项目费用:学费:(一)园艺、植保保护、动物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包装工程、纺织工程为4290元/年;(二)社会工作:3850元/年。住宿费:学生公寓住宿费预交1200元/年(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代收经费:1721元1.预交教材费1000元;2.体检费40元
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在综合考虑生源、教学、就业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科学编制了我校2015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及招生范围如下: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数考试科目招生范围护理学三年医学120英语(不含听力)、专业课(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合卷)医药卫生类
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在综合考虑生源、教学、就业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科学编制了我校201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及招生范围如下: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数考试科目招生范围护理学三年医学120英语(不含听力)、专业课(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合卷)医药卫生类
有关政策规定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在3月14日-17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3月20日来我校梅山路校区华佗楼一楼,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进行现
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在3月6日-9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3月24日来我校梅山路校区华佗楼一楼,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
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在3月14日-17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3月21日来我校梅山路校区华佗楼一楼,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
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获得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在3月14日-17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3月24日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来我校本部第一行政楼四楼招生与学籍管理科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后可直接录取。
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获得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升本专业的,需在3月14日-17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3月24日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来我校本部第一行政楼四楼招生与学籍管理科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可以不参加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后可直接录取。
有关政策规定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护理专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的,需在4月17日-20日参加网上信息填报,并于4月23日携带上述比赛获奖原件、复印件来我校梅山路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