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直升专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工作内容1月20日―2月2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8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月21日―3月5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2018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接收院校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3月8日―9日考生来学院领取考试准考证3月10日考生到校参加考试3月19日―20日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1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院校上报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提供各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
附件:2018年阿克苏职院直升专报名考试相关文件表格.rar
3、考试科目:(1)汉语言考生: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2)民语言考生:汉语、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
2、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序号专业学制语种计划学费1护理三年汉语言253900元/学年民考汉20民语言302医学检验技术三年汉语言203900元/学年民考汉53初等教育三年汉语言252900元/学年4新型纺织机电技术三年汉语言253300元/学年住宿费:(400、800)元/年两个标准
第十章联系方式学院网址:http://www./zsb通信地址: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邮政编码:843000)联系人:李俊逵老师(0997-)罗文伟老师()玛日古丽.卡生木老师()王磊老师()麦麦提.依明老师()吐拉甫.依米尔老师()电子邮箱:junkui@vip.
第七章学籍管理“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录取的学生,其毕业证书发放等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九章组织工作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直升专考试安全和录取公平公正、阳光及直升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1、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直升专招生工作。2、建立直升专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直升专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3、直升专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
第八章新生入学与复查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考试方式: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考试评价。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学生在校平均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笔试。汉语言(民考汉)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民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试方试为笔试。汉语言(民考汉)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民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3)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科目成绩。
推荐院校须提供以下材料推荐院校须提供以下材料:(一)2018年应届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专科学生推荐汇总表(含电子版);纸质版需推荐院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二)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含电子版),申请表照片处需粘贴考生本人纸质版一寸照片;相关表格也可到下载地址:http://www./zsb(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文件下载栏下载
(六)公示材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直升专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时间工作内容1月20日―2月2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8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月21日―3月5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2018年优秀中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