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 上午11:00-14:00(北京时间)。
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
3、考试方式: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学生在校平均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综合素质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4、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学生在校平均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
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试方试为笔试。
汉语言(民考汉)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民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
(3)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科目成绩。
5、录取:在自治区考试院的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①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低录取分数线180分;
②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③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5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我院护理专业;
④学院直升专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直升专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⑤学院直升专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公开考生笔试成绩、考核合格标准、并将经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入选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和我院网站(http://www.***)首页公布;
6、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4月10前日邮寄录取通知书。
3、考试科目:专业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护理民语言:医用汉语汉语言:英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内、外、妇、儿科护理及基础护理)实践技能考核医学检验技术英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应用化学、解剖生理、生化、微生物与免疫)专业综合考试(临床、血液、生化、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等教育英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教育学、心理学)新型纺织机电技术语文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电子电工、机械制图、机械基础知识)
4、考试科目、成绩组成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学生在校平均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试方试为笔试。汉语言(民考汉)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民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汉语、两门专业课(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进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3)考试总成绩=文化素
第五章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1、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由我院组织实施。2、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笔试、面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3、考试科目:(1)汉语言考生: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2)民语言考生:汉语、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
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10:00-15:0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护理民语言:医用汉语汉语言:英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内、外、妇、儿科护理及基础护理)实践技能考核医学检验技术英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应用化学、解剖生理、生化、微生物与免疫)专业综合考试
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选拔考试后按成绩排名录取。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1)汉语言考生: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2)民语言考生:汉语、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成绩计算:总分210分,其中笔试140分(民语言考生汉语40分,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100分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选拔考试后按成绩排名录取。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①、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11:00-14:0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方式: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学生在校平均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综合素质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评价。4、考试科目、成绩组成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