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的本科美术类专业为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书法类、音乐类专业为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为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2018年我校不设置预留计划。我校艺术类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办学地点及校址:①艺术类本科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书法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邮编:114007。②艺术类高职专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在高职专科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109号,邮编:114016。
4.校考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3院校志愿及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未完生计划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完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普通类本科各专业设在本科批高职专科各专业设在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设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辽宁省招生的书法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继续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3.院校志愿及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未完生计划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完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设在艺术类高职(专科
2021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报考我校的辽宁省书法类专业考生、山东省音乐类及书法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①辽宁美术类:针对平行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
3.院校志愿及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未完生计划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完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设在艺术类高职(专科)
2021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
1.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的本科美术类专业为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书法类、音乐类专业为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美术类专业为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省份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