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安顺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安顺学院(中文名),ANSHUN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67。
第四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第九条安顺学院2018年共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和专科仅面向贵州省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安顺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安顺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安顺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安顺学院(学校代码:10667)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学校性质:公办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安顺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安顺学院中文名英文名学校代码第四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院校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第九条安顺学院2021年共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仅面向贵州省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
第十四条特殊专业录取要求(一)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150分制的80分(含80分)以上。(二)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三)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监督电话:(0851)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邮政编码:561000微信公众号: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电子邮箱:zjc10667@招生网址:http://zsgzw..cn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安顺学院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阳光招生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安顺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招生中介。第十二条安顺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邮政编码:561000微信公众号: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电子邮箱:zjc10667@招生网址:http://zsgzw..cn(2018年6月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安顺学院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阳光招生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安顺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招生中介。第十二条安顺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志
第十四条特殊专业录取要求(一)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150分制的80分(含80分)以上。(二)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三)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安顺学院(中文名),ANSHUN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67。第四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安顺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安顺学院(中文名),ANSHUN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代码:10667。第四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