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相关说明咨询电话:010-010-010-网址:www..cn招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邮政编码:101101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招生机构1.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2.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做好招生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4

第四条招生专业计划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25电子商务22物流管理(国际物流)22金融管理(银行)39互联网金融25金融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金融(中外合作))18会计32会计(财务大数据应用)18工程造价6建筑室内设计8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24酒店管理(环球主题公园管理)10导游(国际领队)18会展策划与管理(环球主题公园管理)11影视多媒体技术(环球主题公园管理)1

第四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身体健康。

第五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身体健康。

第五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身体健康。

第五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身体健康。

第四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身体健康。

第五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