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一)录取原则: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根据“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本省的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仍不足,且无法满足开班要求的专业,我院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直至停招,已预录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此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英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只录取志愿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二)录取条件:除国际商务(航空服务)专业外,其他专业对身体无特殊要求。录取国际商务(航空服务)专业要求:
1、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2、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间,男生在172~184CM之间。
体重:女生为[身高(cm)-110(cm)](kg)(1±10%),男生为[身高(cm)-105(cm)](kg)(1±10%)。
3、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空中乘务员体检标准:
(1)无“X”形腿、“O”形腿、无四环素牙、纹身等形体特征;
(2)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无腋臭;
(3)无口吃,无晕车、晕船史;
(4)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癫痫病史;
(5)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6)无肝炎或肝脾肿大。
(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五条录取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根据“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本省的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
(二)在京招生的国际商务(航空服务)专业属于提前批次报考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报名网址:http://zs..cn;面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9:00至12:00;报名确认及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望京校区)。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12号邮政编码:100102固安校区:京开高速北京大兴永定河桥南800米路东邮政编码:102602咨询电话:(010)咨询QQ:学院网址:http://www..cn学院监督电话:(010)
2、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间,男生在172~184CM之间。体重:女生为[身高(cm)-110(cm)](kg)(1±10%),男生为[身高(cm)-105(cm)](kg)(1±10%)。
其他情况统考统招录取的学生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一切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副食补贴和办理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学校对成功通过体检、政审,并被批准入伍参军的学生除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不低于17.2万元的补助外,实行学费、住宿费全免,每月额外再补贴500元生活费。学生入学后享受普通高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学历我校是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概况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是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79年,现有望京和固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89亩。优美的校园环境、先进的教学设备、完备的实训基地,为保障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提供了良好条件。学校设有管理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信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等8个教学机构,拥有多个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高职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市特色专业,形成了“重点专业引领
录取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一)录取原则: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根据“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接收非第一
近三年招生录取有关省份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2015年招生录取有关省份录取分数线科类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内蒙黑龙江安徽吉林辽宁文科专科线高低理科专科线高低2016年招生录取有关省份录取分数线科类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内蒙黑龙江安徽吉林辽宁四川文科专科线高低理科专科线高低2017年招生录取有关省份录取分数线科类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内蒙黑龙江安徽辽宁四川文科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