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35367070)。
福建:
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电话:(0591)86215678,传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政编码:361006,电话:(0592)5703107,传真(0592)5703106)。
广州:
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邮政编码:510632,电话(020)85220130,传真:(020)85221340)。
香港:
①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36288787/36288711)
②香港中国旅行社下列各区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1号(电话: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号嘉富大厦地下(电话:25650370)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号得宝大厦2楼(电话:2998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龙尖沙咀弥敦道27-33号良士大厦1字楼(电话:23157171)
将军澳分社:九龙将军澳东港城商场二楼209号铺(电话:26286118)
观塘分社:九龙观塘牛头角道300-302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电话:23438243)
荃湾分社: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189号地下(电话:24991377)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电话:2475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连城广场七楼717-718号铺(电话:2692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宝湖道3号宝湖花园商场223号铺(电话:26572883)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号嘉华大厦1/FA铺(电话:26188188)
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04-05室,电话:28936355)
④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上环苏杭街69号25楼2501室),电话:(25424811)
澳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28563033)
报名地点如有变动,以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三)我省现场确认地点福州报名点:福州市高招办(福州市光禄坊103号2号楼5层,原福州市教育学院内,邮政编码:350001,电话:0591-)厦门报名点: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厦门三中旁边,邮编:361006,电话:0592-。)

3.考试地点:全国联招考试福建省考点统一安排在福州市城区有关中学,具体考试地点待领取准考证时告知。全国联招考试福建省考点统一安排在福州市城区有关中学,具体考试地点待领取准考证时告知。

3.华侨考生须在广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地点可以选择北京、上海、福州或广州。持香港、澳门地区高中学历的港澳台考生必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的香港或澳门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并参加考试。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为报名时间,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确认时间(具体工作安排以各考区公告为准)。

报名(一)报名资格1.学历资格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向报考机构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入学报到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补缴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

一旦经现场报名确认,属于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不再退还。

(一)报名资格1.学历资格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向报考机构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入学报到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补缴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四)报名方式全国联招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联招办网站进行预报名(网址:http://www..cn)。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在网上缴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550元人民币,港澳考区缴费方式自定)。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按规定时间到相关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须按报名资格要求提交相应

(三)考试地点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广州 由联招办安排;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广州 由联招办安排;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三)报名地点北京: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上海: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福建: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电话:(0591),传真:(0591));②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