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录取规则等准确、详细的信息若有变动,届时请以《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为准。
6.提档和分专业均承认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承认的增加分值高不超过20分。
4.学费(按学期交费)待每学期初注册时由修读学校收取。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简介及招生要求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http://www.kxxfx..cn/)上查询。
5.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电力学院的招生简章请见附件。教务处2018年5月2日附件1: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跨校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招生简章.doc附件2: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跨校辅修英语专业(涉外法商方向)招生简章.docx附件3:上海电力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辅修专业计划.docx
12.吕长军(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总裁)法律硕士业界合作导师(2016-2019)法律硕士业界合作导师(2016-2019)
1、以上为2018年招生计划草稿,终请以我校招生资讯网或上海考试院公布为准。
11.【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10-招生资讯网:http://zsw..cn咨询电话:010-招生资讯网:http://zsw..cn
10【录取情况与招生计划】科类综合改革(本部普通类专业)年份专业组低分本科线录取排名2017不限物理|化学专业名称2018年拟招生计划选考科目2017年录取人数高分低分经济管理试验班2不限外国语言文学类1不限---新闻传播学类1不限---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2物理|化学软件工程3物理|化学交通运输类1物理|化学土木类2物理|化学机械类2物理|化学理科试验班类2物理|化学---注:
3.【提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100%,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平行志愿提档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提档后一般不会退档。高考改革省区参照执行。
15.学校在本科生中实行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培养。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跨专业门类修读另一专业的辅修或双学位课程。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主修专业达到毕业或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同时,修满辅修专业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满双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经过审核可获得双学位证书。有关录取规则等准确、详细的信息见2016年修订的《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章程》。
9.【辅修和双学位政策】学校部分专业开设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跨专业类别修读另一专业的辅修或双学位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满足毕业条件后可获得辅修专业或双学位证书。※有关录取规则等准确、详细的信息若有变动,届时请以《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