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综合考核办法综合考核地点在北京科技大学,考核实施办法如下:(1)英语考核办法:没有申请条件(二)中所列英语水平证明的考生需参加学院英语笔试且符合学院的基本要求。(2)专业综合测试与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详见各专业考试大纲。(3)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专业英语测试成绩×15%+专业综合测试成绩×25%+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60%

七、录取办法(一)录取规则1.各项成绩均为100分制。英语成绩不统一划定分数线,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专业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与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分组进行,考生的各项成绩由每位面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后取平均值。3.录取人数:录取的在职博士生人数比例全院严格控制在10%以内,并要考虑逐年降低在职博士生的比例。当导师招生人数大于等于2时,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在职博士生人数比例不能超过50%。各专业导师按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与非定向生统一排队。经学校批准的2018级直接攻博生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立副组长:林海,唐晓龙成员:姜泽毅,李子富,刘训良,段小丽秘书:蔡滢

1、学费缴纳、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等按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一、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2、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培养要求与本科起点五年制研究生相同。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规定均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一)基本要求: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五)申请材料:《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审核材料的依据为:1.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及学业成绩;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以及学术水平等(例如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已公布的专利或者获得的奖项等);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规定均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行;行;

四、学习年限规定及学费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以学士直攻博方式录取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以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方式录取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1.0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