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注:党员关系(电子系统版)的办理2018年全国党员进行信息系统管理,请按照2018年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说明.xlsx(请点击链接)填写。
(2)团组织关系迁转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部(院、系)团组织”。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就读学部院系。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不转工资关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需要提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按以下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可享受相应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以下材料范例可登录我校研工部网页“办事指南”查看)。
九、关于转团组织关系1.团员请携带本人团员证,团员证遗失的同学请在原单位补办。2.所在团组织开具关系转出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3.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统一由各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接收。转入手续由各学院统一办理。
四、转党、团组织关系(报到时上交)1、中国共产党党员需持当地党组织介绍信,凡外省的同学,介绍信抬头一律写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转往“青岛科技大学”;凡本省的同学,介绍信抬头一律写为“青岛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2、共青团员携带本人团员证即可。
五、转党、团组织关系中共党员需持当地党组织介绍信。省外新生抬头写“青岛市委组织部”,省内新生抬头写“青岛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详情见附件;共青团员携带本人团员证即可。
(2)团组织关系迁转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部(院、系)团组织”。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就读学部院系。
(一)党组织关系迁转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10月份入学后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http://106.38.59.216)的党员E先锋系统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目标党组织填写至党支部,党支部信息可入学后咨询所在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需由党支部确认接收,才能完成组织关系转入。若是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出,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接收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10月份入学后将
五、党(团)组织关系的迁转除考取本学院博士生的我校应届硕士生和本科生外,所有非定向博士生均须转党(团)组织关系,定向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市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开出,自带到校,报到后交就读学院(部、系)。(一)党组织关系迁转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10月份入学后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http://106.38.59.216)的党员E先锋系统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目标党组织填写至党支部,党支部信息可入学后咨询所在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需由党支部确认接收,才能完成组织关
(二)团组织关系迁转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部(院、系)团组织”。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就读学部院系。六、户口迁移非定向生(即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如迁移,请注意: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只限本人,且公安机关的公章齐全。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还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迁移证上的籍贯及出生地栏,必须填写到省(市)、县,迁移证上字迹须清晰。迁移证或户口卡片自带到校,报到后连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和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