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资格审查地点:材料与能源学院201室,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往届生查验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原件,交复印件;(2)应届生查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3)交成绩单原件(复印件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后视同原件);忘记带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考生,务必于4月12日前交到学院,没有材料的不予录取;个别考生如需收取其他材料的将会对其另外说明。

(8)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注意:材料寄、送截止时间:3月20日中午11点前寄、送到,所有报送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314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王老师、冯老师收。联系电话:62757130,62754792。为保证材料准确送到,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并在信封上注明,硕士生复试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各类证书等材料原件请于复试前10分钟提交,复试秘书在考场收取。复试结束后可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314房

4)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用大小合适的长尾夹夹好(不要装订或装袋)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家庭条件符合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的新生报到时递交相关证明资料现场网缴或刷卡,报到前暂不网缴。

3、所有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并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至校医院参加体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如错过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答案来源于: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各专业第一批一志愿复试安排

3、所有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并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至校医院参加体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如错过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至校医院参加体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

(3)综合面试:3月24日起分组面试,每位学生单独进行面试,面试前须向复试小组秘书提交相关复印材料留存,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以备教育部审查。具体面试分组、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北校区东大楼研究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复试信息动态及微电子学院网站通知(http://sme..cn)。

2.递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签到。2017年3月14日(周二)复试考生参加笔试。(请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和其他考试用具)笔试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化学学院123办公室通知栏2017年3月15日(周三)专业面试。专业名称复试内容备注内容内容说明所有专业(含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化学实验笔试部分(100分)大学化学实验的基本原理与基础知识,包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四个部分,各占25%。不指定参考书目。1.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2.总成绩=初试成绩

2.递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签到。2018年3月21日(周三)复试考生参加笔试。(请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和其他考试用具)笔试时间:3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待定2018年3月22日(周四)专业面试。专业名称复试内容备注内容内容说明所有专业(化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化学实验笔试部分(100分)大学化学实验的基本原理与基础知识,包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四个部分,各占25%。不指定参考书目。1.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3.所有复试合格

2.递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签到。2018年3月21日(周三)复试考生参加笔试。(请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和其他考试用具)笔试时间:3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待定2018年3月22日(周四)专业面试。专业名称复试内容备注内容内容说明所有专业(化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化学实验笔试部分(100分)大学化学实验的基本原理与基础知识,包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四个部分,各占25%。不指定参考书目。1.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3.所有复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