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学费和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硕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基本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 硕士生三助岗位为助管、助研和助教岗位,硕士生通过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三助岗位数不低于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数的80%,三助津贴为0.8万元/岗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需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三年共计3万元。每年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0.8万元/生.学年,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2.我校实行新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http://graduate..cn/Files/bnu-2014-31.pdf》。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本项目学费为32万元年本项目奖助体系分为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术奖励等三类1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研究生新生以入学成绩为依据第一志愿录取每年选拔3人20000元人2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科研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良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高年级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0元人3学术奖励用于奖励案例开发及科研成果在教指委指定的案例大赛获奖或入库案例以及优秀毕业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六报名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十三、学费与奖助体系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参阅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应根据学校和本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在复试环节中注意考察推荐2018年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各类奖助学金人选,重点考察初、复试成绩和品德表现及入学前的突出成绩等情况,确保评选质量。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参阅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应根据学校和本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在复试环节中注意考察推荐2018年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各类奖助学金人选,重点考察初、复试成绩和品德表现及入学前的突出成绩等情况,确保评选质量。

2、复试阶段,学院将明确告知学制、学习方式、学费、住宿、奖助体系、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等情况。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1.所有硕士研究生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助学金。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