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2.投档与录取
7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提交联招办审核。
7月下旬,录取结果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3.入学与复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手册》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专业及收费(一)招生专业及学费专业名称学费(人民币元/学年)科类日语18000文史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环境科学与工程18000理工工业设计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行政管理18000文理兼招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说明:1.在我校学习期间凡申请参加赴境外学习并需要按境外大学要求缴纳相应学费的学生,应按境外大学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招生咨询电话:0756-,传真:0756-电子邮箱:zhzsb@.cn学校网址:www..cn招生网址:zsb..cn纪检监督电话:0756-申诉邮箱:jijianshen@.cn

学校全称及校址学校全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BeijingNormalUniversity,Zhuhai)校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第二十四条在上海市、浙江省,专业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有关要求执行,录取规则依照上海市、浙江省公布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B+C+、B+C、BC+、BC,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择优录取。

2.投档与录取7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提交联招办审核。7月下旬,录取结果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录取规则(一)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广东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二)专业考试取得艺术类校考合格证。(三)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成绩”(按750分制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考生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1.录取原则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录取规则我校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英国语文科达到第4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2、3、2”;普通类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录取标准为“3、4、2、2”,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2.投档与录取7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提交联招办审核。7月下旬,录取结果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3.入学与复查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2.投档与录取7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提交联招办审核。7月下旬,录取结果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3.入学与复查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