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2.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3.凡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校和转入学院其它专业。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二)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为准。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七)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
报考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学生。(三)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鉴于专业特性,要求考生四肢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癫痫病。
纪检监察: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受理相关信访投诉举报,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办学地址: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邮编:611731
(二)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考生的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类别(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低控制线,分专业划定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低控制线,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5%。
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2018年,学院共投放单独招生计划150名。其中:普通高中类75名,中职类75名。序号专业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类毕业生学费招生计划科类考试方式招生计划类别考试方式1数控技术25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25加工制造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3700元/年2电气自动化技术25文理兼收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25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二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3700元/年3电子商
学院单独招生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负责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联系方式:028-、、负责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联系方式:028-、、
(九)其他相关规定1.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2.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3.凡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校和转入学院其它专业。新生注册和复查(一)经学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相关规定1.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2.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3.凡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校和转入学院其它专业。(一)经学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