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1、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
(九)相关事宜(一)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中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直升专学生不能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录取学生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院校有关规定执行。(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三)联系方式:1、招生咨询电话:0994-传真:0994-、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招生对象限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1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3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职业道德与法律、两门专业课。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自行选定专业课科目,自行加权比重。总分不超过300分。2018年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学业成绩两门专业课程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课程1课程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工基础电力拖动控制线路与技能训练61021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photoshop
2、录取办法和要求(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2)考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经我院直升专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3月21日)。(4)学院在3月22-3月30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
(七)录取1、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录取办法和要求(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2)考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经我院直升专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3月21日)
什么是直升专招生?如何进行录取?直升专招生是由国家授权,为了全面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教发办【2012】6号}文件和精神,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序衔接的职业教育格局、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以下简
1、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22年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