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满足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基本要求,提前批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CC、必测4C1合格;本科二批(含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要求选测BC、必测4C1合格;艺术类本科要求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2.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科目等级若再相同时,则按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3.对于获得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竞赛全国或江苏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进档考生,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满足该条款的考生应在志愿填报结束至高考录取前与我校学生工作处联系)。

2022年常州工学院招生章程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第三章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一个A+的在原始投档分上加3分,有一个A的在原始投档分上加2分,有一个B+的在原始投档分上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采用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若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

第三章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第十二条报考学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第十三条报考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对按专业类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以实际投档到的专业类录取对按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投档省份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规则依据投档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投档成绩是指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并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投档成绩相同时的比较规则如下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

录取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专科符合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在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以上的要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与原填报志愿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将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2、我校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淮阴工学院本科招生网站(http://zsw..cn/)查询。3、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学校对考生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内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第三章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一个A+的在原始投档分上加3分,有一个A的加2分,有一个B+的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采用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若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

第十六条江苏省外普通类招生录取原则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江苏省内普通类招生录取原则1.考生应满足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基本要求,提前批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CC、必测4C1合格;本科二批(含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要求选测BC、必测4C1合格;艺术类本科要求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2.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科目等级若再相同时,则按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