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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

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交费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1 01:40:18 提问时间:2018-04-0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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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1楼

    七、咨询电话档案查询:请联系各录取院部档案接收人。户口迁移:请联系保卫处,0431-85099938(本部),84536111(净月)。报到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0431-85099691。本部住宿:请联系信诚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0431-85099949。净月住宿:请联系净月办公室后勤保障科,0431-84536158。交费汇款:请联系财务处管理科,0431-85099359。交通银行:0431-85618980,85627751,85618998,85618932。其他事宜:请联系招生办公室,400-900-9663。东北师范大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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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级东北师范大学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要求

    2楼

    1.交费要求请您于8月27日-30日将第一学年学费(标准参见通知书)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学子卡中,学校财务处于8月31日进行研究生学费宿费扣缴工作。对于无故不交费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的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不予注册。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须在每年9月1日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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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级东北师范大学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

    3楼

    五、交费1.交费要求请您于8月27日-30日将第一学年学费(标准参见通知书)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学子卡中,学校财务处于8月31日进行研究生学费宿费扣缴工作。对于无故不交费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的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不予注册。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须在每年9月1日前缴纳。2.交费方式现行缴费方式以“批量扣缴”为主,“现场缴费”为辅,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31-8509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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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级东北师范大学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方式

    4楼

    2.交费方式现行缴费方式以“批量扣缴”为主,“现场缴费”为辅,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31-85098302,联系人:陈老师。(1)批量扣缴建议学生首选此方式进行缴费。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使用指南》及《“太平洋学子卡”个人结算账户办理及扣划款授权委托书》提示信息完成“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以考生个人身份信息代为开立的交通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随通知书邮寄)账户激活操作,并将相关费用足额存入卡中。注:学子卡开户名称为考生姓名、开户银行为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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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交费要求

    5楼

    1.交费要求请您于8月27日-30日将第一学年学费(标准参见通知书)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学子卡中,学校财务处于8月31日进行研究生学费宿费扣缴工作。对于无故不交费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的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不予注册。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须在每年9月1日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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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2.交费方式现行缴费方式以“批量扣缴”为主,“现场缴费”为辅,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31-85098302,联系人:陈老师。(1)批量扣缴建议学生首选此方式进行缴费。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使用指南》及《“太平洋学子卡”个人结算账户办理及扣划款授权委托书》提示信息完成“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以考生个人身份信息代为开立的交通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随通知书邮寄)账户激活操作,并将相关费用足额存入卡中。注:学子卡开户名称为考生姓名、开户银行为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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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五、交费1.交费要求请您于8月27日-30日将第一学年学费(标准参见通知书)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学子卡中,学校财务处于8月31日进行研究生学费宿费扣缴工作。对于无故不交费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的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不予注册。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须在每年9月1日前缴纳。2.交费方式现行缴费方式以“批量扣缴”为主,“现场缴费”为辅,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31-8509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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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交费方式现行缴费方式以“批量扣缴”为主,“现场缴费”为辅,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31-85098302,联系人:陈老师。(1)批量扣缴建议学生首选此方式进行缴费。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使用指南》及《“太平洋学子卡”个人结算账户办理及扣划款授权委托书》提示信息完成“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以考生个人身份信息代为开立的交通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随通知书邮寄)账户激活操作,并将相关费用足额存入卡中。注:学子卡开户名称为考生姓名、开户银行为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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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交费1.交费要求请您于8月27日-30日将第一学年学费(标准参见通知书)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学子卡中,学校财务处于8月31日进行研究生学费宿费扣缴工作。对于无故不交费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的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不予注册。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须在每年9月1日前缴纳。2.交费方式现行缴费方式以“批量扣缴”为主,“现场缴费”为辅,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31-8509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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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交费要求请您于8月27日-30日将第一学年学费(标准参见通知书)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学子卡中,学校财务处于8月31日进行研究生学费宿费扣缴工作。对于无故不交费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的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不予注册。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须在每年9月1日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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