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外语要求:(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2)日语、俄语参照英语相应条件执行。

2.本办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解释。附一:材料邮寄地址(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递):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解悦老师收。邮编:130024联系电话:0431-85099763附二: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招生专业知识考核笔试科目表专业导师姓名笔试科目(两科各50分)备注基础数学裴东河数学基础、奇点理论数学基础(共50分)含泛函分析(20分)、代数学(15分)、拓扑学(含代数拓扑学和微分拓扑学)(15分)基础数学陈良云数学基础、李代数基础数学王勇数学基础、整体微分几何基础数学常

1.提交给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的材料: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终成绩=专业素质成绩×60%+综合素质成绩×40%。

6.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2.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全校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全校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选拔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选拔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专业素质考核:(1)考核内容:具体科目见附表。(2)考核形式:笔试,时长为150分钟。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跨学科认定:不接收跨学科考生(是否跨学科由学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