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监察处监督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jcc@.cn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体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各生源省的政策和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因素,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个别专业对考生的视力、听力、身高等有明确要求的,已在招生目录中注明。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党务工作部联系人:叶凯贞监督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yekaizhen@
(九)社会助学金:学校设立东莞校友助学基金、李汉魂助学金、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基金、安琪慈浩助学金、关工委助学基金,医学检验学院设立“广州科方爱心助学金”等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2021年东莞理工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勤工、困难补助
6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莞理工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七)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7.其它:学校还通过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7.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