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自行制订报名办法、考试办法等并报市中招办核准,招生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专业考试工作,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科技类特长生由市中招办举行全市统一考试,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1)A类资格①田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b.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省级以上比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c.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d.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比赛中获前八名,且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等级标准。②武术、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符合以下条
(3)科技类在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组织的科技类竞赛中获得以下奖励的考生:科技创新(包括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实践活动)获市二等奖及以上,或成功申请国家专利;机器人、海陆空模型获得市一等奖。在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组织的科技类竞赛中获得以下奖励的考生:科技创新(包括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实践活动)获市二等奖及以上,或成功申请国家专利;机器人、海陆空模型获得市一等奖。
1.招生项目包括艺术(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信息技术、科技类:科技创新(包括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实践活动)、机器人、海陆空模型。包括艺术(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信息技术、科技类:科技创新(包括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实践活动)、机器人、海陆空模型。
招生类别特长生招生类别分为体育类、艺术类、信息技术类和科技类等四个类别。各个类别的具体招生项目如下:(一)体育类:经批准的国家、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相应项目,或市教育局规划的联合办运动队的项目,或代表东莞市组队参加国家、省体育比赛的项目,具体包括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田径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二)艺术类:包括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三)信息技术类:不区分具
6.学业考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对于获得A类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50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300分。对于获得类资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600分;在除六大校外其他学校录取时,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400分。对于获得A类资格的随迁子女考生,在六大校录取时
4.4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科技类)东莞市中招办2018年4月28日东莞市中招办2018年4月28日
5.填报志愿及录取方式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在提前批填报已参加考试的招生学校志愿,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志愿。录取时,分别划定各所招生学校不同报考类别的学业考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学业考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和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的特长生,再按其特长生考试成绩、招生学校的招生名额依次择优进行录取。已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提前批志愿录取的考生,则自动转到下一批次录取
4.考试方式体育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自行制订报名办法、考试办法等并报市中招办核准,招生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专业考试工作,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具体测试内容、评分标准、注意事项等见招生学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类特长生考试,考试后由招生学校公布考生的特长生考试成绩。体育类特长生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上报,具体上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招生项目、报考资格及报考流程、考试及录取方式(一)体育类1.招生项目招生学校经认定可以招收的体育项目。2.报考资格考生应符合下列A类或类资格,并满足所报考学校招生简章所列出的其他条件。(1)A类资格①田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b.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省级以上比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c.参加由教育或
考试组织方式体育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自行制订报名办法、考试办法等并报市中招办核准,招生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专业考试工作,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艺术类、信息技术类、科技类特长生由市中招办举行全市统一考试,并由市中招办依据特长生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