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中阶段获市、镇街级、市直属学校校级以上竞赛奖励者。
在初中阶段获市、镇街级、市直属学校校级以上竞赛奖励者。
3.报考流程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先按报考类别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交在读学校。在读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登记表》中“在读学校审查意见”栏加具“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后交回考生。考生带备《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料复印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于招生学校指定时间内自行到招生学校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工作安排见招生学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安排考生参加
保障措施市教育局成立中考特长生考试领导小组,由基础教育和信息化科、纪检监察室、德育和体卫艺科、招考办、教研室及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对有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广大社会人士对特长生资格考试和录取中认为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考试、招生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反映,中招办应及时受理和反馈。附件:1.2018年中招特长生招生计划表市教育局成立中考特长
2.报考资格考生应符合下列A类或类资格,并满足所报考学校招生简章所列出的其他条件。(1)A类资格①田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b.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省级以上比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c.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d.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比赛中获前八名,且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
(1)A类资格①田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b.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省级以上比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c.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d.参加由教育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比赛中获前八名,且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等级标准。②武术、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符合以下条
(3)科技类在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组织的科技类竞赛中获得以下奖励的考生:科技创新(包括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实践活动)获市二等奖及以上,或成功申请国家专利;机器人、海陆空模型获得市一等奖。在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组织的科技类竞赛中获得以下奖励的考生:科技创新(包括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实践活动)获市二等奖及以上,或成功申请国家专利;机器人、海陆空模型获得市一等奖。
4.4特长生考试程序、内容及评分标准(科技类)东莞市中招办2018年4月28日东莞市中招办2018年4月28日
1.招生项目包括艺术(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信息技术、科技类:科技创新(包括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实践活动)、机器人、海陆空模型。包括艺术(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信息技术、科技类:科技创新(包括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实践活动)、机器人、海陆空模型。
招生类别特长生招生类别分为体育类、艺术类、信息技术类和科技类等四个类别。各个类别的具体招生项目如下:(一)体育类:经批准的国家、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相应项目,或市教育局规划的联合办运动队的项目,或代表东莞市组队参加国家、省体育比赛的项目,具体包括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田径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二)艺术类:包括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三)信息技术类:不区分具
招生项目、报考资格及报考流程、考试及录取方式(一)体育类1.招生项目招生学校经认定可以招收的体育项目。2.报考资格考生应符合下列A类或类资格,并满足所报考学校招生简章所列出的其他条件。(1)A类资格①田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b.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省级以上比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c.参加由教育或
(1)艺术类在初中阶段获市、镇街级、市直属学校校级以上竞赛奖励者。在初中阶段获市、镇街级、市直属学校校级以上竞赛奖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