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体检还要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例如:我校航海类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5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确定普通类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5.在江苏省录取时优先录取符合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的考生。
6.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划分专业。
7.2018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8.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9.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的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总分相同时日语考生优先;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10.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计划招收15名赴俄五年制学生(国外2.5年、国内2.5年),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不能赴俄就读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1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2.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统考成绩)。

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经教育部审批,同意我校与新西兰奥塔哥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专业代码为080202H,采取“3+1”培养模式,批准编号:MOE21NZ2AN。录取批次为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双方院校联合制订的专业学生四年培养方案,学生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三年,符合签证条件和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自愿申请赴国外学习。按照项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不宜退档等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

录取办法说明1.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学校对考试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3.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院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各省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3、录取原则:对于各省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录取办法说明1、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实行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它省份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调档比例学院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地区,按招生计划1:1比例调档;“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a.学院录取时采用的艺术

录取办法说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的招生政策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1.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为100%。实行“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120%,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学院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未足额完生计划的省份,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体检还要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例如:我校航海类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