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500-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设置奖助学金如下:
(1)国家(政府)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学校奖、助学金:设有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中水教育基金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2000元/年/人、三等1000/年/人)、大连迈世集团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人)、大连力和公路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人)、中汇达新生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人)等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助学金(1000元/年/人)。
(3)其他资助方式: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性补助等。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公共事业管理、药事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为13000元/年;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为16000元/年;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医学实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为140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医学信息工程、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学、护理学、艺术类专业为15000元/年。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2.学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
收、退费等说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收费许可证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应征入伍、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凭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需要退学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一年按10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
收、退费等说明1、学院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原则。学院各专业的学费标准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6000元/生?年;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设计专业14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测绘工程专业13000元/生?年;学、英语、日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专业1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对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辽价发〔2016〕36号)相关规定,学校的学费和公寓费收费标准已向辽宁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并按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住宿费:1-4号公寓楼每年1200元/人;5-7号公寓楼每年1600元/人。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本科艺术类学生18000元/年,本科普通类学生15000元/年。高职专科(音乐类专业)15000元/年,高职专科(除音乐类专业外艺术类专业)14000元/年,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11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院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学院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教育厅备案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原则。环境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19000元/生·年(暂定,以学院终公布为准);住宿费为1500元/生·年(暂定,以学院终公布为准)。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2.学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均为1200元/生·年。(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学院终公布为准。)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500-1200元/生/学年。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