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投放。
2.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部分专业课程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在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不提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告为准。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男女比例要求:无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无语种限制。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不宜退档等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分专业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院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学院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2.学院所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1%,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翻译、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我院专业人才需求及我院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科学制定我院招生计划;2.2018年,我院无预留计划;3.学院护理学专业设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专业外语课程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4.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5.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6.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地生源变化情况和生源质量、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重点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及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外省招生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向农村贫困地区、教育援疆地区倾斜。2.学校拟安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分省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计划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无预留计划。2.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3.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4.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计划的特别说明学校经过对人才需求市场的分析、预测,结合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规模,积极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号召,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预留计划占比为不超过总规模的1%,用于平行志愿批次进档考生和同分考生的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投放;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女生慎重报考阿拉伯语专业。在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投放。2.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部分专业课程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在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不提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