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我院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1200元/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