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愿无分数极差);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我院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1)普通类专业
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外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折合成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收取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②国家金
国家金一等:4400元/人/年
国家金二等:2750元/人/年
③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 14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刘长虎董事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④勤工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广辟勤工渠道,设立多个勤工岗位。
⑤绿色通道
学生报到当天,开设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新生减免杂费,并给予生活补贴。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院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愿无分数极差);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网上填报志愿有关说明(一)操作步骤(1)考生须使用IE7、IE8、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http://gkzy.)。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选择所在地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将原始密码更改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记的新密码)。(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3)输入考生号、新密码、验证码,进入志
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护理学四年四至六年理工、文史理学18,T助产学四年四至六年理工、文史理学18,K针灸推拿学五年五至七年理工、文史医学19,康复治疗学四年四至六年理工、文史理学18,T运动康复四年四至六年理工、文史理学18,医学影像技术四年四至六年理工理学18,医学实验技术四年四至六年理工理学1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四至六年理工工学1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2.学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具体措施: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高新区爱贤街28号(邮编:116085)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0平方米;生师比12.0:1;专任教师36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我院专业人才需求及我院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科学制定我院招生计划;2.2018年,我院无预留计划;3.学院护理学专业设英语或日语教学,其他专业外语课程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4.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5.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6.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
六录取办法说明我院各专业均执行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各省投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院2021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
六录取办法说明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执行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对实行312模式的的高考改革省份艺术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不提要求对实行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区不提选考科目要求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2021年根据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志愿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统一投档原则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院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院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