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二阶段(中职毕业生):
1、通过笔试完成相关考核。
2、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七、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原则)
(一)考核办法:
1.单招考生(高中)以文化课考试形式进行;单招考生(中职)以文化课和技能考试形式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技能50分。
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汽车服务与营销专业附加面试环节,总分100分。
(二)录取时间:学院将于4月24日、7月16日分别将两次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原则: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单独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分专业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即止。部分成绩相同的考生:普通高中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中职类考生按照技能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低于录取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时,将根据考生志愿确定实际录取专业招生计划。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一律不可再参加省普通高考;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省普通高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中职阶段。(1)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2)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中职阶段。(1)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2)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中职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院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中职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在高中、中职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身高不低于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身体健康、匀称。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色觉无红绿色盲;身体裸露部分不可有纹身。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分别在4月2日、6月25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分别在4月2日、6月25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八、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
第十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考点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学院财务工作规定,及时与招生办公室和财务科做好账目和款项交接。招考工作期间,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超标准消费。
第八条考试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分组评分制,每组一般由三人组成。每组原则上只负责阅改一个科目试卷。阅卷评分人员由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办公室负责人提名两人、系(院)部提名一人,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阅卷评分人员如对考生试卷分类产生异议,应当场向阅卷小组负责人提出,经阅卷人员集体商议并经单独招生办公室核准后确定处理意见。阅卷统分工作由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完成,其中统分校对工作必
第九条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生透露考题和考务安排等信息,招生办公室未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前,任何人不得透露考生成绩和排名。
第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单独招生政策。单独招生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六不准”规定:(一)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三)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四)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五)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或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六)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勾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严格遵守阅卷纪律。所有阅卷评分人员应公正、认真、独立地开展评分工作,不得相互打招呼,无特殊情况不得相互商量评分。阅卷评分期间,所有阅卷评分人员应主动上交所有通讯工具。
(6)命题、考试评卷单独招生考试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由学院教务处命题、考试和评卷。
第四条严格实行回避原则。当年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教职员工不得参加考试的命题、监考、面试及评分等考务工作,教职员工须自觉说明并回避。工作人员中配偶关系的不能安排同组工作。
第三条严格遵守选派纪律。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点负责人、监考人、面试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参与相关服务工作的教职员工),从熟悉业务、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的干部或教师中选派。命题、阅卷的工作人员一般随机产生,工作人员实行交叉安排和轮换制原则。 工作人员资格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负责人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定,普通工作人员由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就业办、纪
(一)考试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地点4月17日13:30——16:00语文、数学、外语笔试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二)考试科目及形式:考试工作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进行考核。
(一)考试安排:第一阶段(普通高中毕业生)第二阶段(中职毕业生):1、通过笔试完成相关考核。2、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原则)(一)考核办法:1.单招考生(高中)以文化课考试形式进行;单招考生(中职)以文化课和技能考试形式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技能50分。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汽车服务与营销专业附加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