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8年将按照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确定录取方式。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按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的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21年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录取模式。
对采用3+1+2模式的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的专业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药品生物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和现代物流管理,其他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要求。
对采用3+3模式的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2021年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分数清”)的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或“3+1+2” 模式按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3+1+2” 模式按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无文理分科(“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邮编:116035
电 话:0411-86402285、0411-86400601转8201
传 真:0411-86419619
网 址:http://zsb.dlvtc.edu.cn
邮 箱:zsjy@dlvtc.edu.cn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院在录取期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2021年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录取模式对采用312模式的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的专业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药品生物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和现代物流管理其他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要求对采用33模式的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2021年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答案来源于20

2022年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

1、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实行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它省份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我院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生计划时,我院再依次接收第第三等志愿考生。我院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1)普通类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录取机构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第三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2)艺术类学院艺术类所设专业,辽宁省在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

3.院校志愿及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依次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院校志愿及录取对填报院校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填报院校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有关规定投档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 ①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②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进档考生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其他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

3.院校志愿及录取学校2018年将按照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确定录取方式。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