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符合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报名条件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包括复转军人),均可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2、报名方式:
(一)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
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网上支付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考生网上报考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还须进入报名现场确认环节,进行身份验证及头像照片采集等相关步骤。
(三)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提交成功后,还须在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头像照片采集、指纹和人脸识别采集等相关步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考费支付、现场确认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考报名。
(四)专业报考确认
登录大庆职业学院高职招生信息网“高职单招”栏目中《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平台》填报专业志愿及有关信息。
3、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6年10月31日。
补报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4日。

第二十八条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大庆职业学院网站,根据要求填写《大庆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第二十七条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招考办。

第二十八条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

第二十九条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招考办。

第二十九条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招考办。

(1)考生在大庆职业学院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指定时间和地点集中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

第二十八条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大庆职业学院网站,根据要求填写《大庆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考生报名1、报名条件:符合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报名条件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包括复转军人),均可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考试。2、报名方式:(一)网上注册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