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8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规则

2018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6-15 23:57:38 解决时间:2019-05-13 20:00

满意答案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六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院根据《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高职(专科)收费标准:

  旅游类7800元/年;食品类:7800元/年

  酒店类:7800元/年;烹饪工艺类9300元/年

  电子类:78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男生1200元/年,女生1200元/年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5-13 20:00

网友推荐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7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奖学金

    1楼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学院设立技能大赛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2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

  • 中专学校

    2017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2楼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招生咨询电话:400--招生信息网址:

  • 中专学校

    2018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规则

    3楼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

  • 中专学校

    2018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学院全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4楼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31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 中专学校

    2018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总则

    5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31  办学类

  • 中专学校

    2018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办学地点: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南区)西安市泾渭区(北教学区)

    6楼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南区)西安市泾渭区(北教学区)  邮编:710016  学院网址:http://www.

  • 中专学校

    2018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7楼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高职(专科)收费标准:  旅游类7800元/年;食品类:7800元/年  酒店类:7800元/年;烹饪工艺类9300元/年  电子类:78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男生1200元/年,女生1200元/年

  • 中专学校

    2018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8楼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400--  招生信息网址:

  • 中专学校

    2017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规则

    9楼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

  • 中专学校

    2018年度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规则

    10楼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