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四)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六)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录取过程中,分类别后成绩总分出现同分,若学院有剩余招生计划,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同分考生予以录取;若学院没有剩余招生计划,则普通类(含文化艺术普通类)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中职类(含文化艺术中职类)先依据技能考试成绩的高低录取,若技能考试成绩相同,依据语

考试办法(一)文化考试1.所有考生都须参加文化考试。2.命题、评分: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院阅卷评分。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4.考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9:00-11:30。5.考试地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6.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试卷分普通类、中职类。文化考试总分300分。(二)综合素质测试1.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1

3.专业技能考核(1)考核对象:报考护理、学前教育、畜牧兽医、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12个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及学院资格审核合格的免试、面试录取考生。(2)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应知);技能操作(应会)。(3)考试形式:专业知识(应知)闭卷考试;技能操作(应会)。(4)考核时间:2018年3

(三)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资格审查属实,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认定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免试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从考生所填报招生专业公布的计划中,按学院初审合格人数预留扣减招生计划(多不超过考生所报专业招生专业计划的10%)。在校

(一)普通类、中职类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教学系名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人)普通类中职类学分制学费(元/生·年)教学系招生计划(人)类别计划(人)类别计划(人)护理系护理340文理艺体兼收180医药卫生一类助产10060医药卫生一类404100卫生信息管理5040医药卫生一类、信息技术一类103700临床医学系中医学4530医药卫生一类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3222医药卫生一类104100医学影像检

(五)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通类和中职类的录取计划(扣减免试录取人数、面试录取人数后的余额),按下列方法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各专业分类别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各专业分类别第一志愿报考人数未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含等于),则依据该专业类别实行末尾淘汰,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英语教育专业录取时,英语文化考试单科成绩(试卷100分)必须达到

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招、考分离的原则。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4、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招生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坚持招、考分离的原则。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4、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招生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坚持招、考分离的原则。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4、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招生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坚持招、考分离的原则。(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四)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