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识要求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做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3)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2.能力要求
(1)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概念、定义、定理、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计算和变形;能分析条件,寻求合理、简捷的运算方法。
(2)空间想象能力:能依据文字、语言描述,或较简单的几何体及其组合想象相应的空间图形;能够在基本图形中找出基本元素及其位置关系,或根据条件画出正确图形,并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变形。
(3)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
(4)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1.集合与逻辑用语集合的概念,集合的表示法,集合之间的关系,集合的基本运算。逻辑用语要求:(1)理解集合的概念,掌握集合的表示法,掌握集合之间的关系(子集、真子集、相等),掌握集合的交、并、补运算;(2)理解符号Î、Ï、Í、Ê、=/、=/、∩、∪、UA、Þ、Û的含义,并能用这些符号表示集合与集合、元素与集合、命题与命题之间的关系。(3)了解且、或、非的含义,了解命题的意义,掌握复合命
考核目标与要求1.知识要求(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做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3)
Ⅱ考试内容根据高等职业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课程的内容,确定高考数学考试内容。数学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要考察考生对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要考查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要考察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考核目标与要求1.知识要求(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
(三)平面解析几何初步直线的方向向量与法向量的概念,直线方程的点向式、点法式;直线斜率的概念,直线方程的点斜式及斜截式;直线方程的一般式;两条直线垂直与平行的条件,点到直线的距离;圆的标准方程和一般方程;待定系数法;椭圆的标准方程和性质;双曲线的标准方程和性质;抛物线的标准方程和性质。要求:(1)理解直线的方向向量和法向量的概念,掌握直线方程的点向式和点法式。(2)了解直线
1.知识要求(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做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3)掌握:要求能够对
(二)三角角的概念的推广,弧度制;任意角三角函数(正弦、余弦和正切)的概念,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三角函数(正弦和余弦)的图象和性质。正弦型函数的图象和性质;已知三角函数值求指定范围内的角;和角公式,倍角公式;正弦定理、余弦定理及三角形的面积公式。要求:(1)了解终边相同的角的集合。(2)理解弧度的意义,掌握弧度和角度的互化。(3)理解任意角三角函数的定义,掌握三角函数在各
(四)立体几何初步多面体、旋转体和棱柱、棱锥、圆柱、圆锥、球的概念;柱体、锥体、球的表面积和体积公式;平面的表示法,平面的基本性质;空间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位置关系;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两种位置(平行、垂直)关系的判定与性质;点到平面的距离、直线到平面的距离、平行平面间的距离的概念。要求:(1)了解多面体、旋转体和棱柱、棱锥、圆柱、圆锥、球的概念。(2)掌握柱
三角函数(正弦和余弦)的图象和性质。正弦型函数的图象和性质;已知三角函数值求指定范围内的角;和角公式,倍角公式;正弦定理、余弦定理及三角形的面积公式。要求:(1)了解终边相同的角的集合。(2)理解弧度的意义,掌握弧度和角度的互化。(3)理解任意角三角函数的定义,掌握三角函数在各象限的符号和同角三角函数间的基本关系式。(4)会用诱导公式化简三角函数式。(5)掌握正弦函数、正弦型函数
2.方程与不等式配方法,一元二次方程的解法,实数的大小,不等式的性质,区间,含有绝对值的不等式的解法,一元二次不等式的解法。要求:(1)掌握配方法,会用配方法解决有关问题。(2)会解一元二次方程。(3)掌握不等式的性质。(4)会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组),会用区间表示不等式的解集。(5)会解形如|ax+b|≥c或|ax+b|<c的含有绝对值的不等式。(6)会解一元二次不等式。(7)能
(一)代数1.集合与逻辑用语集合的概念,集合的表示法,集合之间的关系,集合的基本运算。逻辑用语要求:(1)理解集合的概念,掌握集合的表示法,掌握集合之间的关系(子集、真子集、相等),掌握集合的交、并、补运算;(2)理解符号Î、Ï、Í、Ê、=/、=/、∩、∪、UA、Þ、Û的含义,并能用这些符号表示集合与集合、元素与集合、命题与命题之间的关系。(3)了解且、或、非的含义,了解命题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