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录取。
(一)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区范围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18年招生计划,不需参加2018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首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于2018年1月25日前;征集志愿的考生,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录取专业。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按自治区考试中心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工作安排,办理录取手续。
(四)我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招办)的审批结果,待统招录取工作完成后,一同邮寄单独考试招生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我院严禁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委员会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用以组织生源的费用;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八、新生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属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培养费、住宿费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九、录取学生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7--8391977
(吕老师) (石老师) (杨老师)
(达老师) (闫老师) (陈老师)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017010
学院单独招生网址:http://www.***
录取录取工作按“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19年招生计划,不再参加2019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待统招录取工作完成后,
考生领取准考证考生于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并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校园网、微信平台发布的有关通知)。
成绩评定标准考生的总成绩=机试+面试测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学院报考代码及专业代码学院报考代码:K46单独招生专业代码表专业代号专业及方向名称考试科类学费BY财务管理财会类4500BX财务管理计算机类4500BZ财务管理普通理科4500CA财务管理普通文科4500AC电子商务财会类4500AB电子商务计算机类4500AD电子商务普通理科4500AE电子商务普通文科4500AF动物医学牧医类3000AG动物医学普通理
报名1、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查询我院报考代码及专业代码,于2017年12月20日-12月26日填报我院,若我院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将于2018年3月1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2018年3月1日-5日,再次网上征集考生志愿。2、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招生对象及要求(条件)(一)具有2018年高考资格(2017年12月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三校(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即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新生学历层次及待遇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属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培养费、住宿费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77--(吕老师)(石老师)(杨老师)(达老师)(闫老师)(陈老师)联系地址: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邮政编码:017010学院单独招生网址:http://www.
录取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录取。(一)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区范围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二)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18年招生计划,不需参加2018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三)拟录取考生名单首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于2018年1月25日前;征集志愿的考生,于2018年4
录取学生资格复查(一)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二)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