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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2018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3 11:38:24 解决时间:2018-11-26 14:07

满意答案

  第十八条 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一)缴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年;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11-2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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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收费标准: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3]184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榕价费[2014]2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进行学费、住宿费的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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