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二)退费办法: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各专业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一)缴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年;(二)退费办法: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3.缴费后
(二)退费办法: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二退费办法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批次招生章程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退费办法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一)缴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年;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4.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一)缴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年;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2.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