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7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12日;
国家助学金备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严格把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积极做好文件宣传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条件要求和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评审。(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必须同时符合:(1)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2)学习成绩优异,当

3、报送要求附件2、3、4、5、6均以纸质和电子版(word格式或excel格式)形式同时报送。联系人:范敏联系电话:附件: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9.《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uploads/file//_43818.doc2018年9月19日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必须同时符合:(1)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2)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度无补考科目,当学年度智育积分和综合测评名次均位列班级第一;(3)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大二学生当年度被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1、各系、各辅导员在组织评审时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我院制定的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要求(详见2017版《学生手册》),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方面的不同点和共同点。2、对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位次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各系必须另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3、各班评议小组在班级辅导员亲自参与下,按

1、报送材料(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申请学生还必须提供所获荣誉证书原件;各系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情况以及公示报告。(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3)国家助学金《2017-2018学年度普通

2、报送时间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7日;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12日;国家助学金备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推荐指标分配国家奖学金分配到各系的指标为推荐预备人选名额(按1:2比例确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各系推荐的预备人选进行匿名评选,然后按照全校总指标的1:1比例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人选。未被推荐为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可以再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辅导员为单位按照所带学生人数分配至各辅导员。各系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指标

5、认真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则由学生处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