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根据闽价费[2015]223号规定,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200元(准公寓)或1350元(公寓)收取。
1、奖励政策学院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创新、创业、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项目,包括国家级奖励、院级奖励,具体如下:(1)国家级奖励。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人数评定,5000元/每人每年;(2)院级奖励。优秀学业奖;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学院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专业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固定照顾分)进行投档。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确定的比例执行,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八条根据闽价费[2013]168号、闽价费[2013]242号、闽价费[2015]223号、闽价费[2016]184号及闽价费[2017]218号文件规定,学院2018年收费标准如下:1、学费专业学费(元/学年)汉语言文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日语、英语17000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网络与
2、助学政策(1)国家助学金。学院每年划出专款,配套国家设立的助学金,对少数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同学进行资助,减轻贫困生的经济负担,助学标准:每人每年2500-4000元。(2)企业助学教育基金。学院每年与部分企业合作设立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企业助学教育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个人或团体,支持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应用型人才。(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91-(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吕老师()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邮编:350002传真:0591-E-Mail:@网址:http://zsb.
第十五条艺术类录取办法:1、福建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我院对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美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表演类(表演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音乐类及美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
第一章学院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国标代码:13470),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15个系、47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福建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工科院校。第二
2住宿费学院2021级新生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收费标准分为三档1350元学年4人间1150元学年4人间900元学年6人间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宿舍为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住宿费
2、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根据闽价费[2015]223号规定,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200元(准公寓)或1350元(公寓)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