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1.商务英语、应用韩语、物流管理、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科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250元;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美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3.其他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410元。
住宿费:校本部980元/年,夏茅校区1500元/年,清远校区暂定1500元/年(后以政府批准价执行)。
入学时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按政府后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学费:1.商务英语、应用韩语、物流管理、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科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250元;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美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3.其他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410元。住宿费:校本部980元/年,夏茅校区1500元/年,清远校区暂定1500元/年(后以政府批准价执行)。入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2018年1月11日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学院纪委办监督电话:020-电子邮箱:jwb@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zhaoban@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zb.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邮政编码:510440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奖助学金设置情况说明:1.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2.学院对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励;3.提供勤工俭学岗位;4.优秀特困学生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