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6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邮政编码:510635
从化校区: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767号;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广东省内建行网点柜台缴费(深圳建设银行不能办理)1.在广东省内建行任意网点办理缴交报名费代收费凭证。考生和家长可到银行营业厅领取专用代收费凭证(切勿用汇款或转账单等),缴费时告知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汇款接收单位”(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汇款用途”。柜台汇款由于建设银行通知到各地市银行系统将有时间过程问题,可能将会出现24日不能缴费情况,但网银缴费不存在上述问题。注意:汇款时请提醒柜台工作
考试形式(一)考试方式: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采用院校自主命题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方式。(二)考试时间安排:参加我校“学考+校测”考生请于3月1日-3月10日到广东省教育考试
3.延误处理:5月10日上午14:00后保卫科开始封场,14:15分之后报到的,不允许进场,取消面试资格。
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三)学考分数大于等于120分。
其他温馨提示(一)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中职考生,也可以参加高考3+证书的录取。(二)在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不进行后续增补,剩余计划移至普通高考中使用。(三)信息发布。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水电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6.应试程序。技能测试根据各招生系要求,考生到达现场后根据老师要求进行相关操作,考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分,每生操作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考试形式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二)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8年学院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专业2个,其中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招50人,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招50人,总计划为100人。学制3年,学费6410元/学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