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韦金能
监督电话:0771—6301430
传真:0771—6301345
电子邮箱:gxevcoffice@***
第一章政策依据及监督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全称:
第一章政策依据及监督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全称
第一章政策依据及监督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全称: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潘显新监督电话:0771—传真:0771—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潘显新监督电话:0771—传真:0771—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潘显新监督电话:0771—传真:0771—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
第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潘显新监督电话:0771—传真:0771—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潘显新监督电话:0771—传真:0771—第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黄晓东咨询电话:0771—传真:0771—学校网址:http://www.
第二十六条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监督电话:0771—、传真:0771—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韦金能监督电话:0771― 传真:0771― 电子邮箱:gxevcoffice@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韦金能监督电话:0771― 传真:0771― 电子邮箱:gxevcoffice@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韦金能监督电话:0771— 传真:0771— 电子邮箱:gxevc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