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

2020年长春建筑学院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须知(奢岭校区:土木工程、环境设计、工商管理3个专业)关于《吉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说明

2021年长春建筑学院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须知(高新校区:护理学专业)关于《吉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说明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一份加盖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附表,可复印,也可从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处网站(http://xsc..cn)下载专区下载使用。为贯彻落实教育扶贫工程,我校

(一)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加盖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广西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核确定为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可申请勤工助学岗、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在入学后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请认真阅读《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入学前必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见中缝),到指定部门盖章并提供相应的作证材料(详情参考《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佐证材料说明》),便于入学后进行困难认定及申请各项资助。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在入学后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请认真阅读《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必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见中缝),到指定部门盖章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详情参考《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佐证材料说明》),便于入学后进行困难认定及申请各项资助。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手续及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以下材料之一来我院进行认定:(1)经当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此表已随《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一起发放);(2)建档立卡材料:当地扶贫办盖章的《帮扶手册》或贫困户登记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享受4000元/年,困难学生可享受3000元/年,一般困难学生可享受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凭填写完整有效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知书中有两份,一份用于办理助学贷款,一份用于到校后申请资助,如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孤儿免学费等。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家庭经济

(3)我院为学生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扶助。联系方式: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邮编:030006联系人:蒋老师武老师传真:0351-咨询电话:0351-网址:www.sxzy.e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活困难补贴等资助。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到校后,持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