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及批次1.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在贵州省作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其余专业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2.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2.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1.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2、由于户外运动属于特殊运动项目,从事该项目具有一定的风险,我院的社会体育(户外运动方向)专业学生常年从事户外活动,因此,按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行业需求,每一名学生每年需购买从事户外运动的专业保险,中体保险提供的户外保险额为每人/每年/150元(目前是国内低的专业保险),故学生报到时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贵阳中医学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少数民族预科、专升本、二学位转录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
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评优评奖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6.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1)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2)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面向贫困县的定向专项计划,面向贵州省范围内的贫困县招生,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3)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只在省内招生,并且只招收
招生计划1.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实施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招生工作。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