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十所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之一;1999年经教育部、民航局批准成立;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广东省四所之一,民航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正式成为民航局与广东省“省部共建”院校;2016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立足民航,服务地方,面向世界”,坚持职业教育类型的办学定位,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基于行业标准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依托行业、产学合作、双师双证、国际通用”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机场路校区、白云机场校区、花都赤坭校区三个校区,共占地1112亩。现有固定资产总值约10.0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约2.39亿元,33架大中小型教学用飞机,140台飞机发动机,5万多台(件)飞机零部件和一大批专业设备。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择优录取。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录取。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学校视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写有考生高考总分排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不然将按英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符合计划未录满专业相关要求的,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未录满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运输、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机场运行专业在广东省实施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按我校自主招生的招生章程执行。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所有专业涉及外语的课程都是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高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空中乘务及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考生的总评成绩计算方法为,总评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值为400分)×5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50%。录取方法:在各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考生中,按总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普通类”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方法:在各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于重庆市、河南省的考生,因当地考试院对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实施统一考试,因此报考我校上述专业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须参加当地考试院组织的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业测试,并且测试成绩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二,满足我校上述两个专业的招生要求。录取方法:在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的广东省普通高考学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对各(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学校教职工规模689人,其中,专任教师54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425人,占专任教师比例为77%;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224人,占专业课教师数的比例为64%;具有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为44.8%;具有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及教员证书、其他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为41%。
学校下设飞机维修工程学院、航空港管理学院、民航经营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学院五个二级学院。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21个专业26个专业方向,覆盖了民航维修和服务的关键岗位,在校生1.2余万人。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专业对口率等方面均走在同类院校前列,其中,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结构修理、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地面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等民航特有专业对口率均超过90%,优秀毕业生已成为技术骨干与管理人才。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十一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十二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十所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之一;1999年经教育部、民航局批准成立;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广东省四所之一,民航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正式成为民航局与广东省“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十所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之一;1999年经教育部、民航局批准成立;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广东省四所之一,民航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正式成为民航局与广东省“
第三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联系人:许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j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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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十所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之一;1999年经教育部、民航局批准成立;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广东省四所之一,民航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正式成为民航局与广东省“
第四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学校网址:http://www.学校招生网址:http://cs./cs/zsb/zsxxw/index.html第十一 附 则
第三十二条空中乘务及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规则。在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面试与体检合格)的高考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对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专业测试实施统一测试的省份,考生测试成绩需达到所在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划定的录取低控制线,同时要满足我校上述两个专业的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专业名称学费(元/学年)住宿费(元/学年)航空运输类(中外合作办学)(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运输类(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结构修理)航空运输类(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运输类(中外合作办学)(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民航运输(民航电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旅客安全检查)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货邮安全检查)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会展策划与管理(航空会展)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十所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之一;1999年经教育部、民航局批准成立;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广东省四所之一,民航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正式成为民航局与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