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十所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之一;1999年经教育部、民航局批准成立;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广东省四所之一,民航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正式成为民航局与广东省“省部共建”院校;2016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立足民航,服务地方,面向世界”,坚持职业教育类型的办学定位,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基于行业标准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依托行业、产学合作、双师双证、国际通用”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机场路校区、白云机场校区、花都赤坭校区三个校区,共占地1112亩。现有固定资产总值约10.0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约2.39亿元,33架大中小型教学用飞机,140台飞机发动机,5万多台(件)飞机零部件和一大批专业设备。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结构修理(中外合作办学)、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飞机部件修理、通用航空器维修、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场电工技术、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通信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无人机技术)、机场运行、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通用航空航务技术、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运输、民航运输(民航电商)、航空物流、航空物流(无人机应用)、航空物流(航材贸易与管理)、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
专业名称 | 学费 (元 /学年) | 住宿费 ( 元 /学年)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11600 | 750 |
飞机结构修理 | 11600 | 750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11600 | 750 |
空中乘务 | 10600 | 750 |
民航运输 | 7000 | 1200 |
民航运输(民航电子商务) | 7000 | 750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旅客安全检查) | 7000 | 1200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货邮安全检查) | 7000 | 1200 |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 | 6000 | 750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6000 | 750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6000 | 750 |
飞机部件修理 | 6000 | 750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6000 | 750 |
机场运行 | 6000 | 1200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6000 | 12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000 | 1200 |
应用电子技术 | 6000 | 1200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机场电工技术) | 6000 | 120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000 | 1200 |
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 | 6000 | 1200 |
民航通信技术(导航设备维修) | 6000 | 1200 |
民航通信技术(通信设备维修) | 6000 | 1200 |
会计 | 5000 | 750 |
航空物流 | 5000 | 1200 |
航空物流(航材贸易与管理) | 5000 | 1200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十所试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之一;1999年经教育部、民航局批准成立;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广东省四所之一,民航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正式成为民航局与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