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公章)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公章)2017年4月14日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公章)2016年4月6日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2018年4月25日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公章)2018年4月3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院校名称: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651第五条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校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民族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由肖远平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
2、大学城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邮政编码:550025咨询电话:0851-//电子邮箱:rwkjxy@学院网址:http://www.
第三十五条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851-、0851-学院地址:1、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花溪湿地公园贵阳孔学堂对面)2、大学城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邮政编码:550025咨询电话:0851-//电子邮箱:rwkjxy@学院网址:http://www.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一节报考要求第二节录取原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公章)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