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总成绩排名(1)各接收培养单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次排名(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2)各接收培养单位复试后,须按时将《接收推免生复试记录表》、《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推免生接收拟录取名单》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一、接收专业具体见《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9.复议与监督学校监督、复议及申诉受理部门:校纪委联系电话:0851-83227014邮箱:jubao@.cn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9月19日学校监督、复议及申诉受理部门:校纪委联系电话:0851-83227014邮箱:jubao@.cn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9月19日
1.研究生奖学金:(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3)“谢晓尧奖学金”
2023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2023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网上报名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在2018年9月28日后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我校志愿(推免生接收阶段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敬请密切关注)。
(一)网上报名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在2017年9月28日后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我校志愿(推免生接收阶段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敬请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