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宿费:番禺校区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是1000元/学年,安排在番禺校区的新生需缴费。附件下载广州医科大学新生入学婚育状况调查表
一、根据政策要求,学生可以不迁移户口。不迁移户口不影响其在校学习和生活,建议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确实需要办理的,应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选择,并认真阅读以下有关学生集体户问题的说明。1、户口迁移至学校的新生,属临时性集体户口,不属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在就业待遇上与不迁移户口的学生是一样的。毕业时落实单位且单位接收户口的,需迁到单位,未落实单位的,必须迁回生源地。在校期间(除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中途迁出户口。2、户口是否迁移至学校,不影响本人在广州市办理出入境等业务。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在广州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学生可在广州办理各种出
1、请按录取导师所在单位,填写相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去向党组织和去向行政单位。重点说明:请新生严格按照以下表格的要求填写。若不按要求填写,导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失败,后果自负。录取导师所在单位去向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去向行政单位(介绍信去向)广医一院(含呼研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医二院(含番禺院区)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员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医三院(含荔湾医院)省外转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省内转入:中共广州医
5、如新生报到路途上有非常特殊的情况,可拨打学校保安总值班电话020-37103000,联系研究生院练老师或陈老师。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7月8日附件1广州医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户口迁移须知
其他事项:1、根据《财教[2012]376号》、《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具备正式学籍的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照学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认真填写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上证明材料(户籍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到学校报到后交学校办理。2、根据《财教〔2
2020年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通知(适用于学术学位和药学、公共卫生、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一)户口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7月12日(周四)上午9:30-11:30,到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新生报到现场)办理,参阅《新生户口迁移须知》。(二)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调查表新生请在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具《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也可在广医大研究生院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表格)。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本表交至本年级本班临时负责同学,待统一收齐后,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负责老师。(三)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1、请按录取导师所在单位,填写相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去向党组织和去向行政单位。重点说明:请新
三、其他事项(一)户口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8月30日(周四)上午10:00―12:00,在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学术学位新生报到现场)办理,参阅《新生户口迁移须知》。(二)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调查表新生请在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具《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也可在广医大研究生院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表格)。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本表交至本年级本班临时负责同学,待统一收齐后,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负责老师。(三)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1、请按录取导师所在单位,填写相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去向党组织和去向行政单位。重点
(四)困难研究生新生资助申请1、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经济困难研究生自愿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按期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认定结果将作为评定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各类社会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http://210.38.57.78:8019/pub/yjsjy/yjsgz/17131.htm2、研究生资助申请。需申请缓交学费、国家助学贷款和助学金的同学,请详细阅读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工作栏目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知识》(http://210.38.57.78:8019/
三、其他事项(一)户口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8月30日(周四)上午10:00―12:00,在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学术学位新生报到现场)办理,参阅《新生户口迁移须知》。(二)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调查表新生请在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具《新生入学婚育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也可在广医大研究生院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表格)。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本表交至本年级本班临时负责同学,待统一收齐后,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负责老师。(三)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1、请按录取导师所在单位,填写相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去向党组织和去向行政单位。重点